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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信部:不再受理和审批这些电信设备新的进网许可申请据工信部网站6日消息,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制度若干改革举措的通告,其中提到,精简优化进网许可检测项目,实行电信设备产品系族管理。 调整部分电信设备监管方式 对固定电话终端、无绳电话终端、集团电话、传真机、调制解调器(含卡)、无线寻呼机、窄带综合业务数字网络终端(ISDN终端)、接入移动通信网络的多媒体终端、帧中继交换机、异步传输模式交换机(ATM交换机)、呼叫中心设备等11种电信设备,我部不再受理和审批新的进网许可申请。 对于不再实行进网许可管理的电信设备,生产企业应当根据《产品质量法》《标准化法》《电信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依法明示其产品所采用的电信标准,不得降低产品质量和性能。 对卫星互联网设备、功能虚拟化设备,按照《电信条例》《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纳入现行进网许可管理。 精简优化进网许可检测项目 在进网许可前置检测环节,取消手机的环境适应性、电源可靠性等与电信安全和互联互通关联较小的进网检测项目,及时更新进网检测依据的电信标准,动态调整进网检测技术规范。 具备资质的电信设备进网检测机构,应严格按照相关电信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进网检测活动,并根据检测项目核减情况相应降低收费标准。 公布进网许可审批承诺时限 对企业提交的进网许可申请,除因法定原由外,承诺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,并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。 延长进网试用批文有效期 实行进网许可制度但尚无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的电信新设备,经必要的检测和审查后,准予其进网试用并发放进网试用批文,进网试用批文有效期统一调整为2年。 实行电信设备产品系族管理 对取得进网许可的电信设备,持证企业新增、变更委托生产企业(即代工企业),或者进行不改变主要功能、核心元器件的技术和外型改动的,持证企业应及时通过我部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,无需重新进行进网检测或办理进网许可。涉及进网许可证所登载的内容发生变化的,持证企业应按规定办理许可证信息变更手续。 通知指出,上述措施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。 在《关于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制度若干改革举措的通告》解读中,工信部指出,《通告》公布了5项拟于近期生效的改革举措及其具体实施方式,主要基于以下考虑: 一是增强企业主体活力。实施产品系族管理,对新增、变更委托生产企业,以及设备产品发生不涉及重大技术和外型改动等情况,免于重新进行进网检测或办理进网许可。上述措施旨在促进企业缩短新产品上市周期,进一步提升技术研发和生产效率,及时推出满足用户多样化需求的产品,更快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。 二是减轻企业经营负担。顺应电信技术和设备产业发展形势,对固定电话终端等11种电信设备不再施行进网管理;取消进网检测中与电信安全和互联互通无关的检测项目,按照市场调节价格的原则,推动检测机构相应降低收费标准;将进网试用批文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年。上述措施旨在减少企业办证频次和数量,努力为企业减负增效。 三是提高政务服务水平。对企业提交的进网许可申请,除法定原由外,承诺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;优化产品系族管理工作流程,提升许可证信息变更的效率。上述措施旨在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水平,为企业提供便利。 四是加强产业发展指引。将进网检测项目聚焦在电信安全和互联互通,将卫星互联网设备、功能虚拟化设备纳入进网许可管理。上述措施旨在引导企业顺应技术发展趋势,为生产企业相关产品开发设计和生产制造,提供技术指导和合规指引。 五是优化产业发展生态。将监管重心从事前准入转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督促企业提升管理水平、加强信用建设,促进良性的市场竞争,将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信息消费的多样化需求,更好地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。 更多精彩请关注国为检测公众号........ |